前言|勞動部為什麼修正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?
勞工在工作中面臨的風險,除了機械設備或作業環境,也可能來自顧客、病患、家屬、消費者或其他第三人的辱罵、威脅及暴力行為。尤其餐飲、零售、醫療、運輸及其他第一線服務工作,因為經常直接接觸民眾,更容易遇到衝突或不當對待。
配合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,勞動部修正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》,發布第五版內容。除了重新區分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的適用範圍,也針對近年服務業勞工遭受顧客、消費者等第三人不當對待的情形,加強相關預防措施的說明。
本文將帶您一次看:
-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修正了哪些重點?
- 哪些第三方行為可能構成職場不法侵害?
- 勞工遭遇第三方不法侵害,雇主可以如何處理?
- 遭遇第三方不法侵害,有哪些申訴管道與保護措施?
一、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五版修正了哪些重點?
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,雇主對於勞工因執行職務遭受他人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,負有妥善規劃並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的義務。
第五版指引的重要調整之一,是配合職場霸凌新制,重新整理不同類型案件的處理方式。符合職場霸凌規定的案件,應優先依職場霸凌相關規範處理;至於顧客、消費者、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人的暴力、威脅或其他嚴重不當言行,則屬本指引主要關注的職場不法侵害類型之一。
如果事件涉及性騷擾、跟蹤騷擾或就業歧視,也應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、《跟蹤騷擾防制法》、《就業服務法》等相關規定判斷應採取的程序。
需要注意的是,第五版指引主要提供事業單位規劃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時參考,所列作法並非唯一的處理方式,企業仍可依自身規模、人力配置、工作型態及實際風險彈性規劃。至於個案是否涉及民事、刑事或行政責任,仍須由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具體情況認定。
這次修正特別加強第三方不法侵害的預防。依指引提供的方向,對於需要頻繁接觸顧客或服務對象的工作,企業可以先辨識較容易發生衝突的情境,並事先規劃現場人員遇到問題時的應變方式。
例如,【哪些情況可以請主管協助、何時尋求保全或警方介入,以及員工遇到危險時如何退離現場】,都可以事先納入企業的處理流程。這些安排除了能讓第一線人員有所依循,也有助於降低事件發生後因處理方式產生其他勞資爭議或法律風險。
二、哪些第三方行為可能構成職場不法侵害?
所謂第三方,可能是顧客、消費者、病患、家屬、服務對象、承攬廠商,或其他因工作而與勞工接觸的人。
第三方不法侵害也不限於肢體暴力。勞工因執行職務遭受持續辱罵、恐嚇、威脅、脅迫或其他嚴重不當言行,都可能需要納入職場不法侵害的範圍進一步判斷。依第五版指引的定義,相關行為也可能透過文字、電子通訊、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發生。
不過,一般客訴、服務爭議或短暫口角,不會因此直接被認定為職場不法侵害。仍應依行為內容、發生背景、持續時間、手段及對勞工造成的影響個別判斷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