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媒體報導,一起民眾因不當接觸、騷擾野生動物而遭檢舉調查的事件,再度引發社會關注。當事人原以為只是出於好奇、好玩,並未意識到該野生動物屬於法律高度保護的對象,相關行為卻已落入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所禁止的範圍,不僅可能面臨高額罰鍰,情節嚴重者,甚至須負擔刑事責任。
這類案件在實務上並不罕見。許多民眾常誤以為「沒有買賣、沒有刻意傷害就沒關係」,卻忽略只要行為對象是保育類野生動物,即便只是騷擾、虐待,也可能直接構成犯罪。本案正凸顯一般人最容易忽略的法律風險,也提醒社會大眾:對野生動物「不當接觸」,後果往往比想像中更為嚴重。
為什麼野生動物會受到這麼嚴格的法律保護?
政府為了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平衡,特別制定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,保護野生動物族群量,使其免受頻臨絕種危機的威脅。法律的核心精神在於:野生動物不是「無主物」,更不是可以任意對待的對象。一旦民眾的行為涉及法律所禁止的態樣,即便主觀上沒有惡意,仍可能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保育類 vs 一般類野生動物:法律責任大不同
在法律效果上,是否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條屬於「保育類野生動物」,將直接影響行為人需負擔的是刑事責任,或僅止於行政罰鍰。
一、保育類野生動物:哪些行為會直接跨入刑責?
若行為對象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,法律對行為態樣的管制強度顯著提高,不再只是行政裁罰,而是直接進入刑事責任的評價範圍。實務上,凡涉及下列行為類型者,即高度可能構成犯罪:
- 買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
- 獵捕、宰殺
- 騷擾、虐待
- 輸入或輸出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法律所稱的「騷擾」與「虐待」,並不限於造成明顯傷害或死亡結果。只要行為足以干擾野生動物正常活動,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,即可能被認定已跨越法律紅線。至於各類行為所對應的具體條文與刑責,實務上可整理如下表。
🚩實務上常見的違法態樣:
| 法律依據 | 違法行為類型 | 行為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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