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您或家人收到檢警傳喚、偵查通知時,內心難免緊張不安,擔心自己一時說錯話導致不利後果。此時,找一位專業的律師「陪偵」(律師陪同犯罪嫌疑人、被告至警察局、地檢署製作筆錄),不只是保障權益,更可能是決定訴訟結果的關鍵一步。
本文由証信法律事務所整理「陪偵」的完整流程、注意事項與法律保障,讓您在面對檢警偵訊時,有更充分的準備與信心。
一、什麼是陪偵?為什麼重要?
「陪偵」是律師陪同當事人於警察詢問(警詢筆錄)及檢察官訊問(複訊筆錄)過程中,提供法律協助、答辯建議及程序監督的服務。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7條第1項與第95條,被告有權選任辯護人,並享有保持緘默、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權利。
在偵查過程中,雖然法律沒有強制要求被告或證人請律師,但若有請律師陪通偵訊不僅能穩定當事人情緒,確保偵查程序合法,更能即時提供法律建議,避免當事人無意間說出不利陳述。這是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,千萬別放棄!
二、偵查流程簡介:收到傳票後該怎麼辦?
1.收到偵查通知
若您收到檢察官發出的偵查通知書,代表您可能涉及刑事案件,身分可能是被告(刑事訴訟法第71條)或是證人、告訴人(刑事訴訟法第175條)。該傳票上會載明開庭時間、地點案件編號、案由、當事人相關資訊(刑事訴訟法第71條)。
🔍 小提醒:建議立即與律師聯繫,初步釐清案情與角色,避免誤觸法律風險。
2. 偵查前準備
收到通知後,律師會根據您的情況協助:
- 解說相關權利義務與程序
- 協助準備必要文件與說詞
- 規劃答辯策略並可陪同出席庭訊
3. 四大偵查庭訊流程重點
偵查庭流程1:前往地檢署報到
偵查庭開庭日當天,需攜帶「傳票」和「身分證件」至地檢署內之法警室報到,法警會引導被傳喚者至偵查庭或訊問室進行偵訊。
偵查庭流程2:檢察官核對身分資料
檢察官會先核對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和戶籍地址等背景資訊,確認出庭者是本人。若後續有傳票、判決書等書面資料須寄送,也可以在這個環節提出送達的地址。
偵查庭流程3:檢察官說明權利義務和提告內容 若今天被傳喚者為被告,則偵查庭開始時,檢察官須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95條告知下列權利: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