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24年底依托咪酯被列為第二級毒品後,俗稱「喪屍菸彈」的依托咪酯仍因涉及多起毒駕及社會治安事件,引發社會高度關注。行政院也於2026年6月4日宣布,正研議將依托咪酯由第二級毒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。
打擊毒品犯罪一直是政府相當重視的議題,為了維護國民身心健康及社會安全,不只是施用毒品,持有、製造、運輸、販賣、轉讓毒品,也都可能面臨刑事責任。
那麼,毒品為什麼要分為一級到四級?不同級別的毒品刑責差多少?只是持有或施用毒品,也會構成犯罪嗎?本文將從毒品分級、常見毒品種類、施用與持有刑責,以及製造、運輸、販賣、轉讓等常見毒品犯罪類型,一次整理說明。
毒品為何要分級?不同級的毒品有什麼差別?
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2條,毒品的分級是依據毒品的「成癮性」、「濫用性」及「社會危害性」來分級:
- 成癮性:毒品是否容易讓人上癮,難以戒斷。
- 濫用性:毒品是否容易被非法使用或濫用。
- 社會危害性:毒品對個人健康、家庭關係及社會治安的影響程度。
像是最近毒駕事件頻傳,部分駕駛在施用依托咪酯後(俗稱喪屍菸彈)因判斷力降低而出車禍,也使依托咪酯的社會危害性受到高度重視,依托咪酯於2024年起納入毒品管制,後續並改列為第二級毒品;而因應近日毒駕新聞屢傳,行政院於2026年6月4日宣布研議將依托咪酯改列第一級毒品。
我國將毒品分為四級,第一級毒品成癮性最高,對於個人身體健康與社會危害性影響最大,依序為第二級毒品、第三級毒品,第四級毒品相對而言影響最輕,毒品分級及品項會經法務部會同衛福部組成之審議委員會審議後,報由行政院公告調整。
毒品級別越往上,刑度呈現倍數成長,一級毒品危害最嚴重,四級相對較輕,但「級別較低」不代表沒有法律責任。只要涉及製造、運輸、販賣、轉讓,或持有達一定數量,即使是第三、四級毒品,也可能面臨刑事處罰,千萬不要掉以輕心。
- 第一級毒品:海洛因、嗎啡、鴉片、古柯鹼等。
- 第二級毒品:罌粟、古柯、大麻、安非他命等。
- 第三級毒品:K他命、FM2、一粒眠等。
- 第四級毒品:蝴蝶片、佐沛眠等。

施用毒品會怎麼樣?
-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-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