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最擔心的不只是報案與出庭,而是驗傷、心理諮商、律師費、訴訟費、生活費與安置費用,為了避免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因為經濟問題而放棄追訴的機會,台灣特別設有性侵案件被害人補助,填補被害人這段時期的額外經濟支出。
雖然很多性侵案件的被害人都知道可以申請補助,但常常不知道要如何申請,例如要向哪個縣市的家防中心申請?可能會遇到那些狀況?申請的流程是什麼?哪裡可以取得申請的文件?本文將會提供六都的申請流程,透過表格整理如何取得文件,以及可能會遇到的狀況。
我要向哪個縣市申請補助?
因為性侵害防治法將申請規則交由地方政府制定,所以六都原則上都以被害人的戶籍地來作為申請受理地,例如被害人設籍於台北市,就向台北市的家防中心申請,但是如果能經過居住地政府機關評估,認為有必要者,也有機會向居住地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申請。
| 縣市 | 設籍於該縣市之人 | 非設籍於該縣市者可否在當地申請 | 非設籍者的額外條件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台北市 | ✅ | △ | 實際居住於台北市,且經家防中心評估確有補助必要 |
| 新北市 | ✅ | △ | 已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並實際居住於新北市 |
| 桃園市 |




